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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陳韋帆/新北報導

新北市海砂屋強制停用首案開拆,工務局表示,目前「已停用」共4案,還有55案排序中。(圖/工務局提供)

▲新北市海砂屋強制停用首案開拆,工務局表示,目前「已停用」共4案,還有55案排序中。(圖/工務局提供)

新北市高氯離子鋼筋混凝土建築物處理自治條例(海砂屋強制停用)111年4月實施後,今(20)日首例開拆,該案位於新莊區新泰路,原住戶15戶,預計一個月內拆畢,將重建為地下2層、地上12層共28戶集合住宅。工務局表示,「條例上路至今,已停用4案(包括今日開拆新莊案),還有55案已達停用標準,待委員會排序中。」

工務局說明,目前為止新北列管的海砂屋計有82案,其中59案(含已停用4案)雖達得停止使用標準,但為慎重起見,將透過委員會依照建物氯離子含量、耐震能力、抗壓強度、重建整合程度及執照申請等作為案件執行之排序。

工務局指出,今天拆除的新莊區新泰路案計有15戶,在111年9月依據第7條進行停止使用並於今天開始拆除,成為條例實施以來的拆除第一案,另外已停止使用案件還有淡水區3案計64戶,其中有2戶逾期未搬離仍繼續使用,已依規定處建築物所有權人各新台幣5千元整。

工務局說,為使住戶能儘早重建新家園,市府由工務局、都更處、住都中心等單位組成立專案小組,每月定期會議檢討個案進度並主動提供都更訊息;為加速海砂屋重建,市府都更處在111年9月1日發布實施『新北市加速推動都市危險建築物重建專案計畫』(防災2.0),已降低同意比率門檻,加速重建進度,另重建時如有需求也可透過新北市住宅與都市更新中心申請專人法令宣導說明會。

工務局強調,海砂屋影響居住安全甚鉅,社區若經鑑定為高氯離子建築物,為提高居住安全,住戶應依建築法賦予建築物所有權人對建築物應負管理維護之責,積極協調整合重建,方能遠離有安全疑慮環境,重建安全新家園。



文章出自: https://www.setn.com/News.aspx?NewsID=1267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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